保監會出新政 監督10萬億險資投資風險
騰訊財經訊 (劉鵬)
一邊是逐漸放寬的險資投資限制,另一邊是加強風險預防控制。繼保險業新國十條以來,保監會在為險資投資松綁的同時,也不得不密切關注其中風險。
4月14日,騰訊財經從保監會獲悉,為進一步強化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防范投資風險,保監會發布中國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2號:風險責任人》(下文簡稱《2號準則)。
騰訊財經了解到,《2號準則》明確了披露風險責任人信息的具體業務范圍及內容,落實了風險責任人、公司和法人代表三方責任,確定了信息披露的時間、方式和要求。同時,為增強信息披露格式的規范性和統一性,《2號準則》以附件形式確定了信息披露的具體格式。
保監會表示,發布實施《2號準則》,是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的內在要求,有利于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一是進一步完善風險責任人制度,通過引入公眾監督,制度內容更加充實,監管手段更加豐富;二是有利于落實市場主體風險責任,通過市場約束,強化風險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從而更好地履行風險責任。三是有利于提高監管效率。
2014年8月新國十條政策發布以來,保險業政策紅利正在持續釋放。資產規模達到10萬億元的保險資金,被監管層逐漸松綁,有了更大的活動空間。包括夾層基金、海外投資、私募基金等多種投資方式都被下放至險企。前不久,保監會還調整了險資境外投資政策,放開香港創業板股票市場的投資限制,以及拓展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受托投資范圍至45個國家或金融市場。
這也帶動了2014年以來險資的活躍度。在國內市場,包括安邦保險、生命人壽等多家險企,斥巨資進入多家A股上市企業,涉足銀行、地產等領域;泰康人壽(微博)、陽光保險等也紛紛涉足信托、P2P等行業。其中最為矚目的還屬險企大手筆海外投資,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五家出海的保險公司,已經在海外豪擲317億元,投資標的包括地產、酒店、保險公司以及銀行等。
10萬億險資被激活,保監會在鼓勵的同時,也在小心翼翼的防范其中風險。2014年以來,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多個場合提示,保險業在抓住紅利發展的同時,也要注意規避風險,避免成為外部風險接盤者。
4月7日,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防止利益輸送和風險交叉傳遞。
一周之后,《2號準則》也適時出臺。同時,保監會還表示,將根據監管需要,適時制定并發布其他資金運用領域的信息披露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