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國:國資改革走不通淡馬錫模式
對于國資委7月15日推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混合所有制、董事會擴權和派駐紀檢組等四項改革試點,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對改革背景和改革前景進行了分析和展望。
談到國資改革的路徑,他認為,匯金和淡馬錫模式在中國作為國資管理的總體模式是行不通的。混合所有制,特別是員工持股的試點目前還不太適合于壟斷行業或政策性業務比較多的企業。
兩種模式政企、政資不分
問:國資委推出了四項改革試點,能否分析一下原因和意義?
彭建國:有人提出,未來國資國企改革方向是淡馬錫模式或者匯金模式。但這兩個模式是否可行,我覺得關鍵是能否符合三中全會所提出的改革大方向和大原則。
第一個大方向是立足國情,走中國特色的道路。國資改革如何借鑒新加坡經驗時要強調是否符合中國特色。新加坡淡馬錫集團成立時管理資產才合16億元人民幣,目前約1萬億元人民幣,但我們一個央企的資產就可能達兩三萬億元。考慮到國資委所監管央企的資產近40萬億,全國除金融國企之外的國有企業資產總額達100萬億,匯金公司監管的金融資產總額目前是70多萬億,中國這么龐大的國有經濟規模、如此多樣性的國有企業結構,難以像新加坡那樣僅靠淡馬錫一家投資管理公司來管理。
第二個大方向是市場化。要讓國企真正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就要堅持三個改革原則,即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但淡馬錫和匯金模式是政企不分、政資不分。中國的國企改革在這三條改革原則上已是“開弓沒有回頭箭”,絕對不能開改革的倒車。
第三,匯金公司以我國的外匯儲備為基礎,實際上是一個金融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管模式。這同國資委監管的實業國有資產有很大不同,所以也不可能采取同樣的模式。
匯金和淡馬錫這兩個模式在中國作為國資管理的總體模式是行不通的,但大家的觀點并不統一。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既然中央批準我們試,哪些對,哪些問題還沒有考慮到,都可以在試點中總結、在實踐中完善。
不能利用國資搞內部人控制
問:混合所有制是本輪國資改革的“重頭戲”。你對本次混合所有制試點有哪些期許?
彭建國:三中全會之后,實行混合所有制擁有比以往更為有利的政策環境,包括三個突破,首先是讓混合所有制經濟成為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未來幾年,所有的國有企業除了極個別、極少數關系國家安全、國家經濟命脈之外,絕大部分國有企業都要采取混合所有制的形式。第二個是在混合所有制經濟中鼓勵非公有制控股。第三個是允許員工持股。
這三個突破過去也探索過,但從來沒有提到這么高的位置。現在允許搞,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探討。具體來說,涉及到四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如何授權。第二個問題是強化監督。一方面,要給予企業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另一方面國有資產是全國人民的,不能讓你利用國有資產搞內部人控制、為特定團體或個人牟私利、造成國有資本流失。這就是本次需要有派駐紀檢組工作試點的原因,即加大監管的力度。
第三個問題是混合所有制下公司治理結構的改革。第四個問題是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如何繼續發揮黨組織的核心政治作用。
應該先破壟斷后混合
問:對于董事會的試點,除了簡政放權之外,還會涉及哪些改革?
彭建國:對于董事會的授權,主要是高管人員的選聘權、業績考核權以及薪酬管理權。在授權的過程中,要堅持依法合規、權責對等、市場導向、統一協調的原則。人是最有價值的生產要素。在這些原則下,未來可能會由董事長來提名副總經理、總會計師、董秘等高管。同時,董事會試點要通過對董事的考核評價、兌現考核結果的方式,強化對董事履職的監督。
問:在試點之前,外界曾猜測試點單位會涉及到壟斷企業,但從目前的名單來看,基本集中在競爭性領域。那么選擇這些企業的原因是什么?
彭建國:對于試點企業的選擇,我感覺會有以下考慮。第一個是但凡搞試點,都是從簡單到復雜,從易到難,從爭議較少到爭議較多。如果想要通過改革試點取得突破并積累經驗的話,先找一些比較容易入手的企業會更符合需要。
第二個是選擇這些企業必須有很好的改革基礎。第三,之所以將壟斷領域、政策性業務比較多的企業放在后面,是因為市場化改革首先要從外部打破企業的行政壟斷,然后才實施企業內部市場化的改造。
民資都很關注壟斷行業的混合所有制,但對于壟斷行業或政策性業務比較多的企業來說,混合所有制特別是其中的員工持股之試點不太適合,要謹慎。因為這些行業或企業是憑借其壟斷地位獲得的壟斷利潤,如果不首先打破壟斷而率先直接進行混合所有制及員工持股,只會形成壟斷利益在有限的范圍內重新分配,仍然難以破除壟斷,反而可能會形成新的壟斷。
改革應該有個順序,應該先破壟斷后混合。為此,改革要有負面清單,要有底線和紅線,防止借改革之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民企的要求是正當的
問:為什么此次只提出了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但沒有提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的試點?
彭建國:從國資委監管的央企情況來說,多數是實業公司,可以被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所以從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入手試點,更容易起到以點帶面的示范效應。而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主要還是股權運作、股權管理,特別是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參股到混合所有制企業。我個人認為,未來會新組建若干個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問:很多民營企業關心,如果參與混合所有制企業,能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防止國有股“一股獨大”的情況。對此你如何看待?
彭建國:民營企業的關心與擔心是正常的,要求是正當的,發展混合所有制最重要的是依法規范運作。在混合所有制中國有企業是否保持控股地位,主要取決于不同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比如關系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企業,國有資本應該絕對控股;對于前瞻性、戰略導向性的企業,國有資本可能相對控股,其他類型企業國有資本可以參股甚至退出。但前兩類企業總體數量上畢竟非常少,其他類型企業占大多數,三中全會提出鼓勵非公資本控股。在混合所有制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中,主要根據各個投資主體所占有股份的多少來行使參與公司治理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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