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7月16日電(涂恬),有媒體報道稱,本周二,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奧巴馬政府禁止中國企業拉爾斯控股公司(Ralls Corp)的一宗在美并購案,這一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合法權益,拉爾斯公司應當被允許質證。拉爾斯控股公司是中國大陸三一重工集團的子公司。而美國這家法院的裁定,也是中國企業在與美國白宮的“官司”中,首次勝訴。
據悉,此次三一重工旗下的子公司之所以選擇將白宮告上法庭,主要是因為此前該公司意欲收購位于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4座風力發電廠,卻遭到了奧巴馬政府和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的橫加阻攔。奧巴馬政府宣稱,該項收購“威脅國家安全”。面對這種指控,無奈之下,拉爾斯控股公司不得不選擇將美國政府告上法庭。
中國企業在海外收購過程中,遭遇這類刁難其實并不少見。除了三一重工外,中國聯想集團收購美國IBM公司的低端服務器業務目前也在接受CFIUS審查,最終結果尚未可知。
在這樣的背景下,三一重工此次勝訴,不能不說是意義重大。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此前的報道,面對三一重工發起的訴訟,美國財政部的一位官員曾對媒體表示,由于司法系統無權重審奧巴馬總統的決定,因此任何訴訟都可能是“無用的”。
財政部發言人納塔莉·歐內斯特說:“他們可以訴諸法律。但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的條例明確規定,總統的決定不受司法審查。”
而此次奧巴馬政府的敗訴,終于開始讓美國人認識到,對外國企業尤其是中國企業在美收購“橫加阻攔”,可能會影響到政府的公信力,以及美國作為重要投資目的地的國際聲譽。
“總統不能高于憲法,即使是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一位熟悉案情的人士這樣告訴媒體記者。
據悉,這宗案件的勝利,或許意味著美國未來不再能夠輕易以“存在國家安全風險”為由阻礙外資公司收購美國企業或商業項目。類似這種審查案件中,外資企業尤其中資企業收購美國資產屢屢遇阻的情況可能發生改變。??
曾在政府貿易相關訴訟領域從業多年的Mayer Brown合伙人Timothy Keeler評論稱:“??我認為這是個相當大的事情。這是史上首次CFIUS面臨嚴重的訴訟,也是美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敗訴。?”
(編輯:信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