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財長就落實《巴塞爾協議III》達成共識
新華網布魯塞爾5月3日電(記者崇大海 張正富)歐盟輪值主席國丹麥內政和經濟事務大臣瑪格麗特?韋斯塔格3日說,歐盟財長在2日開始召開的會議上就落實《巴塞爾協議III》等問題已經達成共識。
韋斯塔格在會后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耗時15個小時的財長會主要就如何落實巴塞爾協議的具體情況,特別是如何讓8300多家歐洲金融機構落實《巴塞爾協議III》的問題進行了討論。她說,歐盟財長將于15日繼續舉行會議,落實本次會議尚未敲定的一些技術細節問題。
歐盟負責內部市場與服務的專員米歇爾?巴尼耶在新聞發布會上說,財長會議討論了如何在適應歐盟具體情況的同時嚴格落實《巴塞爾協議III》。會議在加強歐洲銀行管理局的職權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特別是涉及銀行資本充足率、流動性要求等方面。他表示,雖然技術細節還有待進一步明確,但此次會議為落實協議達成了一個框架。
此前,德國財政部長沃爾夫岡?朔伊布勒曾對此次會議能否達成決議表示悲觀。他認為這一問題過于復雜,很難通過一次會議達成結果。
西班牙經濟與競爭力大臣路易斯?德金多斯則強調銀行資本充足率對馬德里的重要性。他說:“我們必須保證銀行有足夠的優質資本以應對未來危機,特別是在金融危機時期,我們更要掃除對歐洲銀行業的任何疑慮。”
總部位于瑞士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2010年9月就旨在加強銀行業監管的《巴塞爾協議III》達成一致。根據規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