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駿:經濟新常態要完成三大改革
對新常態問題的研究,筆者認為要搞清楚三件事。一是搞清楚經濟增長潛力,科學判斷經濟增長潛力是避免過度刺激的基礎。二是搞清楚我們要保的到底是GDP增長,還是就業增長,還是合理的失業率。三是在有了正確調控目標之后,如果確實需要一定程度的刺激,那么應如何避免刺激帶來太大的后遺癥,包括杠桿率上升過快、經濟結構重型化、國進民退、產能過剩等。
搞清楚增長潛力
大家都認同,目前經濟的增長潛力肯定比2007年之前低了。2007年之前可能在10%左右,現在的潛力到底是多少?8%,還是7%,還是6%?這些數字之間一個百分點的差別,對宏觀政策來說,就是很大的不同。如果是8%,而目前實際運行在7.5%,就是低于潛力,或“產出缺口”為負,一般來說宏觀政策的微調方向就應該要略微松動;如果增長潛力是7%或者是6%,那么7.5%的增長就說明經濟過熱,“產出缺口”為正,則一般來說宏觀政策就沒有必要松動,而應該反向操作。
從經濟學角度看,對短期經濟增長潛力的判斷至少有如下幾個方法。首先,判斷在目前經濟運行情況下,經濟是處于偏通縮還是偏通脹的狀態。如果經濟呈現出通縮的征兆,則表明投入品的利用率處于低位,經濟增長潛力沒有被發揮出來,如果在需求方加一點刺激,則短期增長速度可以得到提升,通脹不至于太高。相反,如果通脹壓力較大且繼續上升,則表明實際增長速度超過潛力。當然,在實際運用這個判斷方法時會遇到許多技術問題,如用哪個通脹指標,同比還是環比,是否要考慮資產價格,是考慮當期還是未來的通脹等。這就需要進行仔細研究,尤其是要做定量的研究。其次,考察企業的產能利用率。如果利用率明顯低于正常水平,則表明經濟增長低于潛力,否則是高于潛力??上У氖?,我們目前沒有公開的、有較大覆蓋面的企業產能利用率數據。當然,對什么是“正?!崩寐室矔袪幾h。最后,判斷目前就業情況。如果失業率高于“均衡失業率”并繼續上行,說明勞動力供給過剩且趨于嚴重,經濟增長就很可能低于潛力,反之則很可能高于潛力。
要判斷長期經濟增長潛力,應該研究并爭取量化一系列長期結構性變化因素的影響。一是勞動年齡人口的下降。我國勞動年齡人口頂峰已過,在未來幾十年內,我國勞動力供給會出現逐步下降的局面,而勞動力供給減速會導致增長潛力下降。我們的模型預計,至2030年,我國勞動年齡人口會在2013年的基礎上下降10%左右。二是治理環境的成本。這里我們限于討論治理空氣污染的成本。從我們的研究來看,空氣污染的大部分來自于燃煤和汽車燃油,而治理空氣基本上就是采用清潔能源(或將能源清潔化)的過程。而污染性能源向清潔能源的轉變(比如從煤炭轉向天然氣)意味著能源成本的上升,而能源價格的上升對經濟增長潛力是一個負面的沖擊。目前,清潔能源比常規煤炭成本高約30%。三是消費者偏好從商品(制造業產品)轉向服務。理論和實證研究都表明,當收入達到一定水平之后,消費者對商品消費的需求彈性就會下降,對服務消費的需求彈性則會上升。這種需求結構的變化會引導產業結構從制造業向服務業轉型。但是,制造業通常比服務業有更高的生產率增速,因此向服務業轉型一般伴隨著經濟增長的減速。四是經濟領域的一系列改革將提高民企和混合制企業占經濟的比重。由于民企和混合制企業較國有企業有著更高的全要素生產率,提高前者占比將提高經濟增長潛力。
搞清楚宏觀調控的目標
以前,如果搞清楚GDP的增長潛力,就可以判斷經濟增長處于潛力之上還是之下,并根據此“產出缺口”的正負來確定宏觀調控的基調到底是要松一些還是緊一些。因此,過去一個普遍被接受的觀點是,保增長就是保就業,保就業就是穩定勞動力市場(失業率)。這個判斷的前提是,經濟增長與就業率之間存在穩定的正相關關系。在勞動年齡人口和勞動參與率的趨勢、經濟結構變化、經濟周期都比較正常的情況下,這個關系一般是存在和穩定的。
但是,我國現在的情況比以前更復雜了,這個判斷就未必成立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上述三個變量(GDP增長、就業增長、就業率的變化)之間的關系不是簡單的線性關系,在某些情況下,就業與就業率之間甚至不是正相關的。第一,隨著時間的推移,經濟增長提高一個百分點能夠帶來的就業增長幅度不是恒定的。第二,同樣的資金,投在基建、地產和重化工業所產生的GDP能夠創造的就業遠遠小于用來支持中小企業和服務業所能創造的就業。這是由于基建、地產、重化工業是資本密集型的產業,而中小企業和服務業多為勞動密集型的。第三,如果勞動力供給開始下降(如勞動年齡人口或/和勞動力參與率下降),則保持一定的失業率所需要創造的新的就業就會越來越少。也就是說,就業增長和失業率之間的關系也會弱化,甚至在一個階段內可能逆轉。與去年下半年相比,今年前幾個月的經濟增長在減速,但人社部公布的“求人倍率”(表明勞動力市場的勞力緊缺程度的指標)卻顯示出勞動力市場更加供不應求,意味著失業率在下降。李克強總理最近披露的城鎮調查失業率的幾個月度數值也證實了這個趨勢。這說明,在勞動力供給趨勢出現結構性變化的特殊階段,經濟增長的趨勢與就業率的趨勢可以是背道而馳的。
由于上述三個變量的相關性的弱化,政府以哪個指標為依據來確定其宏觀調控的目標就顯得十分重要。選擇不同的指標,會導致不同的“最優”宏觀調控取向、力度和方式。如果政府宏觀調控目標是保GDP,那么最有效的手段(即同樣的財政刺激資金帶來的GDP增長)是投資于“鐵公基”,因為其投資的乘數效應遠大于1。相比來說,刺激消費的乘數效應一般小于1。但是,大量投資于“鐵公基”會加大杠桿率和未來的金融風險。如果政府的調控目標是就業水平,那么應該用同樣的錢更多地去支持消費、中小企業、服務業。雖然這對GDP增長的提升不太明顯,但能創造更多的就業。如果政府的調控目標是將失業率穩定在合理水平,那就不光要看刺激政策能提供多少新的就業,還同時要看勞動力供給的變化,如果勞動力供給增長減速,那么為了維持失業率所需要創造的就業就會更少一些。
從中長期來看,我們的調控目標應該從保GDP增長逐步過渡到保證穩定的勞動力市場(即均衡失業率)。這反映了“以人為本”的政府對民生的關注將逐步超越對GDP的關注的必然趨勢。這種目標轉型的經濟基礎是隨著人均收入的水平的提高,進一步提高物質生活水平對老百姓的邊際效用會下降,民眾會更多地追求社會和諧,而適度的失業率是“和諧”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我國的宏觀調控目標逐步從GDP向失業率轉型所要解決的一個技術問題是需要有高頻的就業和失業率數據以及可信的實證研究的結果,來說明經濟增長與就業增長、就業增長和失業率之間的關系。更進一步,還應該仔細研究影響這些關系的其他因素,包括如投資結構的變化、勞動年齡人口的變化、農村向城鎮的勞動人口遷移、勞動參與率的變化、勞動力質量的變化等。做好這些基礎性的工作,才能比較準確地判斷經濟政策的變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影響失業率,以幫助我們宏觀調控“精準化”。
避免刺激的后遺癥
假設宏觀調控有了比較精準的目標,并確信經濟真的需要一定程度的刺激,就要想辦法避免刺激帶來太大的后遺癥。過去的教訓是,經濟刺激過程中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平臺獲得了最多的資金,刺激之后則帶來如下后遺癥: 1)杠桿率上升過快,帶來金融風險;2)經濟結構重型化和國企化。在經濟刺激階段,多數資金流向了基建、地產、重化工行業,從所有制性質來看,多數流向了國有企業和融資平臺。其結果是經濟結構進一步扭曲(投資占比繼續上升、污染更加嚴重)、“國進民退”更加嚴重;3)產能過剩嚴重。相對于民企、服務業來說,國企和重化工企業多為重資產型,大量過剩產能形成后調整十分困難。
導致上述舊的調控模式及其后遺癥的原因很復雜,不僅涉及對宏觀形勢和對增長潛力和調控目標的“精準化”判斷問題,還與“舊常態”下許多體制因素有關。
一、 干部考核的激勵機制。如果地方干部的考核機制是以投資和GDP增速論英雄,則在經濟下行時就會出現一片叫苦之聲,宏觀決策所面對的所謂“下行風險”的壓力就會被人為放大,從而往往導致過度刺激。另外,目前的干部管理體制也導致了一些大型國有企業追求規模最大化的傾向,而負債經營則是擴張規模的“低成本”路徑。這個因素也加大了國企追求高杠桿的偏好。
二、 由于地方政府和一些國企的軟預算約束問題,負債決策草率,導致了平臺與國企“加杠桿”的“高效”,能夠在短期內快速提升投資和經濟活動量。這在相當程度上“符合”過去追求刺激政策要快速見效的宏觀需要。
三、 “不允許局部風險發生”的行政激勵機制,導致強烈的隱性擔保預期。在經濟下行的過程中,由于平臺和國企有“隱性擔?!?,銀行和債券市場出于避險考慮,也更愿意為其提供資金,而對小微企業則退避三舍,加劇了“國進民退”的問題。
四、 國企和平臺的融資渠道多而寬,而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不暢。相對于中小微企業,大企業的融資渠道更為暢通。占我國銀行體系資產近80%的大中銀行以及債券、股票市場,主要服務于大企業,包括國企和融資平臺。但是,由于準入管制過嚴,服務小企業的民營中小金融機構發展受限,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和融資成本居高不下的問題。在宏觀調控對金融體系注入流動性之時,由于上述融資渠道的不對稱性,資金容易大量流入國企、平臺和重工業。
五、 財政的逆周期調控作用有限,經濟下行時不得不“金融救市”,加大了杠桿率上升的壓力。歷史上,我們對財政政策的擴張性多用財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來衡量。表明上看在經濟下行階段(如98年和09年)這個比重明顯上升,財政政策似乎起到了明顯的逆周期調控作用。但是,用國際通行的剔除周期性因素之后的“財政脈搏”指標來衡量,可以發現我國財政政策的實際逆周期調控能力明顯低于赤字/GDP指標所顯示的效果,有些時候還呈現順周期的作用。由于在經濟下行期間,財政政策沒有發揮足夠的逆周期作用,逆周期調控的壓力就容易轉化為 “金融救市”的壓力,而過度使用貨幣信貸擴張則必然導致杠桿率大幅上升等長期后遺癥。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要解決這些導致“舊常態”下的調控模式的弊端,不僅僅是簡單地改變宏觀政策的技術參數的問題,還必須要改變造成這些舊的調控模式的體制原因,推動一系列深層次的改革。這些改革至少應該包括:改革地方干部的考核體制,引入以民生指標為主的考核體系,實質性地扭轉以GDP論英雄的激勵機制;引入市場化的國企經理人選拔機制;建立一系列硬化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預算約束的新機制(比如用法規形式建立地方債務的上限、公布全口徑的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建立滾動預算和債務可持續性預測、利用市政債發行來提高地方財政透明、推動國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一些平臺和國企違約等),放寬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準入管制,建立和參考財政脈搏指標來減少財政順周期調控的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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