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組部等部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改進和規范提出了具體要求。通知特別強調,要規范招聘信息發布工作,合理設置崗位資格條件,嚴格規范進行資格審查;要嚴明招聘工作紀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員的專項招聘、加分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傾斜政策。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與就業公平相關的新聞總能第一時間沖上熱搜。貴州貴陽煙草局的一句“依法依規”至今尚未回應公眾對“招聘體育特長生擔任客戶經理”的疑問,河南汝州又因違規設崗招考又清退41名事業編引發全網熱議。說到底,就業公平牽動著全社會最敏感的神經。
國家三令五申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帶頭做好公開招聘、緩解就業壓力,但實際上仍有一些單位對上級要求陽奉陰違,看似在流程上規規矩矩號稱“陽光招聘”,殊不知,早就把權力的黑手提前伸到設崗環節,為“關系戶”們量身打造“蘿卜坑”。這種假“公開招聘”先是給眾多普通求職者以希望,但他們最終仍然是水中撈月空歡喜一場。更有甚者,動輒有部分求職者因年齡、性別、籍貫等職業技能以外的原因受雇主歧視和刁難,有些拒絕理由如求職者的星座和“八字”與公司不合,實在堪稱離譜。
近幾年,大學生群體熱衷“考公考編”已經是全社會普遍共識。除去經濟環境影響和工作穩定等顯性因素外,“考公考編”的公平性期待也是影響大學生群體就業意愿和取向的重要因素。
改革開放四十多年,大學畢業包分配的時代早就一去不復返,機關事業單位乃至部分國有企業“逢進必考”公平競爭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蘿卜招聘”看似是讓求職者失去一個工作機會,但實際卻在打擊求職者的就業信心。這種行徑可能逐步積累社會矛盾,勞動監管部門必須立即叫停,嚴格查處。
一個經濟健康發展的文明社會,既要保障勞動者自主擇業、雇傭雙方互相選擇的權力,更需努力營造公平就業環境,給予求職者以充分競爭的信心。
現實中確有部分工作因為崗位職能的特殊性,有量身定制的需要,社會對此普遍是接納和認同的。但必須說清楚的是,用人自主絕不等同于完全自主用人,允許設崗招聘的前提是因需設崗,而且全程做好監督,尤其是做好組織監督、紀檢監督,以及媒體和公眾監督。必須堅持以常規招聘為慣例,以定制招聘為特例,要加強因特殊招聘人才對公眾的說明,絕不能輕飄飄甩出一條沒什么信息量的公示鏈接,用一句傲慢的“依法依規”,堵塞廣大群眾悠悠之口。
提振大學生群體就業,需要國家、學校、家庭、社會以及用人市場多方共同努力,切不可因為幾個“黑箱招聘”敗壞了所有人的工作成果。
(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