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工信部就《工業機器人行業規范條件(2024版)》(征求意見稿)(簡稱“規范條件”)和《工業機器人行業規范管理實施辦法(2024版)》(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規范條件提出,鼓勵工業機器人關鍵零部件、本體制造及集成應用企業按照規范條件自愿申請規范條件公告,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發布,引導各類鼓勵政策向公告企業集聚。
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將進一步規范工業機器人行業管理,引導企業良性競爭,發揮規范企業的示范效應,推動工業機器人行業高質量發展。
規范條件提出,基本要求方面,從事工業機器人相關業務時間不少于三年的企業可以申報。近三年,關鍵零部件制造企業營業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萬元;本體制造企業營業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萬元;集成應用企業營業收入年均不小于1億元。
技術能力和生產條件方面,要求企業能夠單獨設立研發團隊/部門,具備產品研發設計能力,可根據客戶需要設計開發相應產品。上年度營業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近三年每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營業收入的5%;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近三年每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營業收入的4%;上年度營業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近三年每年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營業收入的3%。
具有規范化工藝流程,建立從原材料、半成品、生產過程工藝參數等完整的監測體系,具備產品生產質量保證能力。
在質量要求方面,企業研發、生產、使用的工業機器人關鍵零部件、本體、集成系統等產品須獲得中國機器人認證(CR認證)。
辦法提出,工信部對符合規范條件的工業機器人企業實行公告管理,企業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規范企業應自覺保持符合規范條件,按照辦法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評,積極配合監督、檢查。公告企業有效期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