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專項立法,完善頂層設計,有助于推動REITs市場健康、有序、長遠地發展。”3月6日,華夏基金總經理李一梅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總經理蔡建春建議,加快REITs專項立法。業內人士表示,加快REITs專項立法,有利于完善頂層設計,有利于推動REITs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利于REITs市場長遠發展
我國是基礎設施建設大國,經過多年投資建設,在基礎設施等領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資產,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作為支持基礎設施領域發展的金融創新工具,我國REITs市場自試點以來已實現首發30單、擴募4單,募資合計超1000億元。
為進一步壯大REITs市場,蔡建春認為,依托證券法在國務院層面制定REITs專項條例,是相對現實可行的安排。該路徑能全面解決REITs面臨的各項制度制約,有利于推動REITs市場發展壯大。
李一梅稱,推動REITs專項立法,完善頂層設計,有助于推動REITs市場健康、有序、長遠地發展。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張崢表示,從推動REITs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角度來看,REITs的產品模式應進行優化,而優化的本質是要形成一個適配性更強的REITs制度。因此,REITs專項立法具有重大意義,可以說該提案的提出正當其時。
建立REITs產品規則體系
具體而言,在立法重點上,蔡建春建議明確“REITs屬于證券法規范的證券品種,REITs發行交易相關安排,REITs管理架構和持有人會議機制,REITs稅收、會計處理、國有資產轉讓等相關配套機制,REITs市場的監管安排和法律責任”五方面內容。
“明確REITs在證券法中的地位,能為REITs提供更為明確的法律框架,對于規范操作流程、保護投資人利益至關重要。”李一梅表示,同時,建立“REITs載體+項目公司”的產品結構,并建立健全REITs持有人會議機制和管理架構,形成項目公司承載底層資產經營管理職責和份額持有人對重大事項參與決策的良性互動,既有利于份額持有人積極參與重大事項決策并享受經營成果,又有利于底層產品管理的公開透明,賦能底層資產管理過程,從而提高運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此外,對于明確REITs稅收、會計處理、國有資產轉讓等相關配套機制,李一梅認為,這既有助于提升發行人積極性,擴大REITs市場規模,也有助于提升投資者配置意愿,吸引多樣化資金參與投資,這些都有利于為REITs市場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在張崢看來,REITs專項立法的核心目的,就是建立一套充分匹配REITs產品自身特點的規則體系。“這里面要解決三個問題,包括如何充分體現REITs的核心制度特點?如何更好地實現主動管理和產融結合?如何進一步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為投資者創造價值?我們期待在各界共同努力下,加快推動相關領域的研究和政策落地。”張崢說。
(黃一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