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8月28日公布了多項個人所得稅相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其中,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延續(xù)至2027年底。
《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表示,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公告》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專家認為,這意味著在2027年底前,納稅人仍可根據(jù)自身情況,在年度匯算時選擇對自己更為有利的年終獎計稅方式,以減輕稅費負擔。
《關于延續(xù)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的公告》表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除外。
(歐陽劍環(h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