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國家醫保局發布《談判藥品續約規則(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征求意見稿)》兩份文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前,國家醫保局已發布2023年醫保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及申報指南的征求意見稿。
談判藥品續約和非獨家藥品競價是醫保目錄談判的兩項重點工作。自醫保目錄調整工作進入常態化,這兩份規則文件于2022年醫保目錄談判啟動之時首次公開發布,今年則延續發布。
海南博鰲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鄧之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兩份規則文件較上年持續完善和優化,對諸多細節進行了調整,如引入續約年限、梯度調幅動態變化等,對業界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反映出醫保目錄調整向著更加細化的方向發展。
相較上年,今年談判藥品續約規則及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均有優化調整。
其中,談判藥品續約是醫保“目錄內西藥和中成藥”調整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納入常規目錄管理、簡易續約以及重新談判三項規則。
和上年續約規則相比,納入常規目錄管理的條件新增一項,即談判進入目錄且連續納入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超過8年的藥品(2017年版目錄談判藥品自2018年起計算,2018年版目錄談判藥品自2019年起計算,2019年及以后按目錄執行年份計算)。
同時,納入常規目錄管理的另外兩個條件與上年基本一致,即非獨家藥品;2019年目錄內談判藥品,連續兩個協議周期均未調整支付標準和支付范圍的獨家藥品。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藥品,可以納入常規目錄管理。
簡易續約規則方面,對于不調整支付范圍的藥品,以基金實際支出與基金支出預算的比值為基準,確定支付標準的降幅。其中又分連續納入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4年及以內的品種、連續納入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超過4年的品種。前者的支付標準總體維持此前0%-25%的梯度調幅,后者的支付標準在前述計算值基礎上減半。對于調整支付范圍的藥品,簡易續約規則也有所優化。
值得注意的是,簡易續約規則還對新冠疫情相關藥品的續約做出規定。文件顯示,考慮到新冠疫情和相關藥品需求較難預測,對納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藥品,如基金實際支出超出基金支出預算的,經專家論證后,本次續約可予不降價。專家評審認為屬于“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需談判續約。
此外,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也有所細化。相較上年規則,文件增加了“如企業報價低于醫保支付意愿的70%,以醫保支付意愿的70%作為該藥品的支付標準”這一內容。
7月4日午后,眾多生物醫藥公司股價上漲。有投資者在公開平臺表示,此次國家醫保局發布文件利好創新藥大單品藥企。
醫藥魔方ByDrug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國內共有37款新化學藥、生物藥品獲批上市,其中包括多家醫藥上市公司的產品,如信達生物的伊基侖賽,恒瑞醫藥的瑞格列汀、奧特康唑、阿得貝利單抗,億騰醫藥的二十碳五烯酸乙酯,貝達藥業的伏羅尼布、貝福替尼等產品。
(張安 熊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