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擴大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的浮動范圍由0.65至1.35擴大為0.5至1.5。自2020年9月車險綜合改革實施以來,“降價、增保、提質”的階段性目標已經實現。在前期改革的基礎上為何要擴大商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會對消費者和保險行業造成哪些影響?
車險是關系到我國4億車主切身利益的民生險種。車險綜合改革實施兩年多來,不少車主享受到了車險產品“加量不加價”的改革紅利。銀保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底,消費者車均保費為2784元,較改革前大幅下降21%,87%的消費者保費支出下降,為車險消費者減少支出2500億元以上;保障程度明顯提高,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交強險保障金額由12.2萬元提升至20萬元。
2020年9月,銀保監會印發《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將自主定價系數范圍確定為0.65至1.35,并明確將逐步放開自主定價系數的范圍。擴大商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并非意料之外,而是早就列在了車險綜合改革的“日程表”上。商業車險價格主要受到自主定價系數、無賠款優待系數、交通違法系數的影響。其中,自主定價系數由各財險公司根據車型、車主年齡、駕駛習慣、行駛里程、銷售渠道等多個因素自主設置,是財險公司行使自主定價權的主要途徑。
擴大商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是將定價權更多下放給保險公司,以漸進方式深化車險綜合改革,有利于健全市場化條款費率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車險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保險公司創新活力。同時,也有利于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最大限度減少監管對車險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
“對于不同的車型、不同的用途、不同的消費者來說,保費浮動會比較大;風險高者保費更貴,風險低者保費更便宜。”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精算科技實驗室主任陳輝表示,這有利于引導車主形成良好的駕駛習慣,真正發揮保險定價的激勵機制。駕駛習慣好、出險頻率低的低風險車主或能享受到更多的保費優惠,相反,經常出險、報案的車主也會面臨保費繼續上調的情況。此外,11%的車險保費上漲空間,也讓財險公司在承保出租車、大貨車、攪拌車等營運車時,可通過提價來熨平高賠付風險,緩解以往保費與承保風險不匹配造成的營運車投保難問題。
記者采訪多家保險公司了解到,車險綜改后車均保費呈現下行趨勢,賠付在成本中占比不斷提升,保險公司通過已有的投保理賠數據綜合分析,對原有客戶群體進一步細分,增強了精準定價能力。這對保險公司實現承保盈利目標越發重要。
與此同時,頭部險企通過“價費聯動”方式優化精算定價能力。“價費聯動”要求車險定價過程中將業務維度進行細分,在調整定價的同時結合費率配置水平,也就是根據業務質量進行資源配置,實現成本的精準投放。對賠付率低的優質客戶給予更高的費用率,利用費用杠桿引導主動風險篩選,實現承保管控聯動。
“對保險公司來說,未來市場競爭將進一步加劇,倒逼保險公司升級經營模式,從傳統的‘兩率’(費用率、手續費率)競爭,轉向‘兩力’(風險定價能力、客戶服務能力)競爭。”陳輝建議,要鼓勵保險公司進行風險減量、定價機制等產品服務的創新,鼓勵保險公司承擔社會責任,如對高風險車型的承保;同時,要注意約束保險公司無序競爭行為,避免陷入惡性循環。
(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