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4月21日,歐盟委員會推出一系列新舉措,旨在歐盟境內加強引導資金流向可持續的經濟活動。歐委會認為,這些措施將助力歐盟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
歐委會為此出臺《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授權法案》,通過引入技術鑒定標準來界定符合歐盟氣候變化適應及減緩兩大目標的經濟活動。據了解,法案所覆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到歐盟排放總量的80%左右,其中包括能源、林業、制造業、交通及建筑業。
此外,歐盟還計劃頒布《公司可持續性通報指令》,其目的是加強大型企業及上市公司業務可持續性信息的流通,讓金融公司、投資者及大眾更容易獲取這類信息。根據計劃,歐盟境內被要求執行可持續性通報的公司數量或將從當前的11000家擴大到接近50000家。
歐盟還對涉及投資與保險建議、信托責任及金融產品監管的授權法案提出6項修正案,以確保金融公司及從業者將可持續性標準納入到向客戶提供的服務和建議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