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證券法》,進一步規范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我會對《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50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暫行辦法》全稱擬調整為《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共七章四十九條,主要修訂以下內容:一是根據新《證券法》規定,取消證券評級業務行政許可,改為備案管理;二是鼓勵優質機構開展證券評級業務;三是完善證券評級業務規則;四是增加獨立性要求并專章規定;五是明確信息披露要求并專章規定;六是強化自律管理職能;七是增加破壞市場秩序行為的禁止性規定;八是提高證券評級業務違法違規成本。
歡迎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征求意見稿并履行程序后發布實施。
關于就修訂《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