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三年,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再次恢復征收。昆明航空、國航、東航等多家航空公司發布公告,今日起開始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為每位成人旅客10元;兒童、按民航局規定享受優惠的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按成人公布普通票價10%購票的嬰兒旅客,均免收燃油附加費。
據悉,2018年6月5日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如變更至2018年6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標準補收燃油附加費。
春秋航空、中聯航、深圳航空、奧凱航空等航空公司昨日也表示復征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上一次取消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是2015年2月,旅客只需支付機票費用與50元民航發展基金即可出行。此次,航空公司集體恢復征收燃油附加費與國內航油的綜合采購成本上漲有關。燃油成本是航空公司的第一大成本,燃油成本上漲對航空公司的業績有著直接影響。對于航空公司來說,燃油附加費不是票價必然組成部分,只是在油價高企時對運營成本的一種補償性調節。
目前,國內航空公司的國際航線燃油附加費由各航空公司自主確定,報民航局備案即可,具有相當大的靈活性。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則需嚴格遵循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燃油附加征收標準來計算。(記者 范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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