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合肥4月2日電 (記者孫振)記者近日從合肥市城管局獲悉:《合肥市城區共享單車停放區設置及管理暫行辦法》已正式出臺,該辦法經市政府法制辦依法登記并予以公布,將有助于緩解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問題,使得共享單車停放有章可循。
該辦法要求,充分利用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行道樹樹池之間、道路退線區域等區域及高架橋及人行橋下等空間設置共享單車停放區,在設立時本著便民為主的原則,不得妨礙市民正常出行及其他市政設施的正常運行。該辦法還特別指出居住小區、公園、廣場內部有條件情況下可設置共享單車停放區。此外,辦法要求300米內不得重復設置共享單車停放區,每平方公里最多不得設置超過10處的共享單車停放區域,共享單車停放區域設置宜用寬1.8米到2米,長度不大于20米的白色閉合曲線標畫,同時附加箭頭,明確停放朝向。該辦法也為共享單車停放劃定了紅線,明令禁止共享單車在下列地方停放:城市道路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寬度低于3.5米的人行道;綠地、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盲道上;消防栓半徑5米以內的路側帶;道路交叉口轉彎部位及其兩側20米范圍內;地鐵站出入口20米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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