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2月28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今日表示,將多渠道為科技創新、為企業“走出去”提供知識產權的幫助。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介紹《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隨著中國現在科技的進步,跟美國和歐洲這些大國科技領域包括知識產權領域的競爭和合作也越來越多、越來越深入。聚焦一下問題,就是中國和美國、歐洲這些先進的大國之間如何進行更好的競爭和合作?怎么樣在此基礎上更好保護知識產權,也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
陶凱元回答稱,中國和西方的知識產權制度應該說既有相同性,又有差異性。我們加入了WTO,也加入了相關的公約,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公約就叫TRIPS協定,對知識產權熟悉的人都知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簡稱為“TRIPS”。加入這個協議之后,中國嚴格按照這個協議進行立法、執法和司法。到現在為止,中國建立了一套符合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和制度,這是從立法層面來講。基本上我們該有的知識產權各方面的法律都有了。
同時,在執法和司法領域我們也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司法方面,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但我們的制度又不能完全照搬西方,所以我們叫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制度,有它的特色。包括在整個知識產權司法改革里,實際上我們建立了三個知識產權法院,北上廣三家知識產權法院,這是西方國家可沒有的。美國也好,其他的國家也好,他們都只有一家國家層面的法院。
陶凱元指出,關于科技創新怎么幫助企業的問題,從政府的層面包括商務部在內都在積極的思考,幫助中國企業走出去里面有很多知識產權的問題。比如我們參加展會的時候就遇到很多知識產權的問題,我們一進展會他們就說這個東西侵權,要求撤架或者怎么樣。所以,海外知識產權的援助和有關的機制的建立,我認為是重點思考的問題。將來在司法審判里、司法解釋里都會給企業提供更多這方面的幫助。我們在制定司法解釋的時候,也會聽取代表性企業的意見,看看他們有什么重大利益需求和訴求,我們也會吸收他們的意見。希望通過這樣的多渠道為科技創新、為企業“走出去”提供知識產權的幫助。
(編輯:刁云嬌 田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