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6月1日訊 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今天聯合對外發布《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將允許各省級政府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以合法規范方式保障土地儲備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這是我國首次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分類發行專項債券,標志著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邁出重要一步。
2015年起實施的新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應當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債務,除此以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舉債。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發布的《辦法》從額度管理、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決算、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等方面,對開“正門”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提出具體要求,有助于從機制上堵住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冒用土地儲備名義進行抵押擔保融資的“后門”“歪門”,防范違法違規舉債或變相舉債、挪用土地儲備資金等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