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事項已改為后置審批或取消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決定》。本屆政府成立之初,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共有226項,2014年經過三批集中調整,保留34項。此次再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5項。至此,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87%改為后置審批或取消。
根據(jù)國務院部署,2016年以來,國務院審改辦、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推進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工作。在總結上海、廣東、福建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改革試點經驗和專家學者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重點研究了改為后置審批后加強監(jiān)管的措施、潛在風險的防范和處置、改革條件是否成熟等,決定再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5項,具體是: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省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設立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yè)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yè)審批,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yè)審批;中國民用航空局實施的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民用航空器(發(fā)動機、螺旋槳)生產許可。
對此,國務院審改辦負責人吳知論在不久前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從前置改為后置,主要是解決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氨热纾_一個餐飲店,必須有空調、排煙,還要有一定水平的衛(wèi)生人員,以及所有相關工作人員要有健康證明,但實際這些事情要取得的話,就必須先把公司成立起來才能有?!眳侵撜f,把審批事項改成后置,就可以先做籌備,滿足條件再去申請?zhí)厥鈽I(yè)務許可。
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對降低企業(yè)制度性交易成本有重要意義。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表示,在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背景下,減少企業(yè)設立、企業(yè)投資中的制度成本,讓企業(yè)“輕裝上陣”極為重要。在釋放新需求、創(chuàng)造新供給的特定背景下,簡政放權需要把減少制度成本擺在突出位置,在充分發(fā)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發(fā)揮政府的有效作用、激發(fā)市場活力、激發(fā)企業(yè)活力等方面走出一條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