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5年12月30日電 /美通社/ -- 12月28日,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部門聯合起草發布了業內期盼已久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這是繼《指導意見》出臺之后對網絡借貸平臺更加詳細的規則,霎時間,引起了行業內各專家學者和平臺大咖的廣泛熱議和解讀。
《辦法》大體強調了兩部分內容,一個是平臺安全性保障問題,一個是平臺角色定位問題,包括:信息中介要信息透明,發實標,不能做綜合性理財平臺,平臺需要資金存管等。也就是說《辦法》明確了網貸監管體制機制及各相關主體責任,并且明確12條“紅線”:不得自融、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期限錯配、不得混業經營、不得造假欺詐等等,對打著網貸旗號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實施市場退出,按照相關法律和工作機制予以打擊和取締,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人等合法權益。這樣來看,在未來的18月的過渡期,將會有相當一部分平臺做出調整甚至出局。
《辦法》總體上貫徹了負面清單制度原則。所謂“負面清單制”是指,政府等相關部門明確規定哪些領域不能涉及不能做,除了清單上的禁區,其他方面都能涉及。相對于正面清單準入制,負面清單制更為寬松,更利于行業的創新發展,這種管理思路也一直是行業最認可的。
對于《辦法》的出臺,信融財富董事長表示:今年12月份以來,“偽P2P平臺”e租寶和大大集團事件給互聯網金融行業蒙上陰影,給行業帶來巨大負面影響。征求意見稿對線下業務的規定,杜絕了這些偽P2P平臺存在的土壤。征求意見稿的出臺,讓互聯網金融行業從此告別無準入門檻、無監管、無標準的“三無狀態”,負面清單制的意見稿也反映了監管層在行業監管工作上的創新思維,也為打造一個良好的行業生態環境,確定了法律依據。
信融財富副總裁呂劍認為,意見稿涵蓋內容全面,責任、義務、風險都做了相應的表述,表明了監管層前期的行業調研非常充分,意見稿的出臺對互聯網金融行業來說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作為從業人員,平臺應守住紅線,嚴格按細則內容來開展業務。給出18個月的調整期,充分體現了監管層的智慧,表明監管層給予互聯網金融行業充分的機會,行業人員不能看,不能等,不能僥幸,應充分把握這段調整期,立即進行自查、自糾、整改,夯實平臺基礎,不做不符合規定的事情,真正實現普惠金融,為我國利率市場化及實體經濟的發展做出實實在在的貢獻。
《辦法》雖然只是征求意見稿,還需要根據大眾的意見反饋進行修改與完善,但已然給網貸行業的監管奠定了基礎。千呼萬喚始出來,《辦法》的落地為平臺的定位及業務邊界和職責都做出明確規定,增加了平臺的針對性和專業性,加速行業的深層次洗牌,抑制了網貸行業“野蠻”發展的局面,促進使其走上正軌。而對廣大投資人來說更是一個好消息,尤其在經歷了“e租寶”“大大事件”后,《辦法》的落地像是一劑定心丸,讓投資人作選擇時更有指導性和參考價值。這是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它的落地標志著P2P行業走進了一個新的發展期,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是行業的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