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互聯網金融行業規范發展重大利好
北京2015年12月29日電 /美通社/ -- 12月28日,行業期待已久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式出臺,該意見稿肯定了互聯網金融的積極作用,并從多方面明確了P2P網貸平臺發展底線。長久以來互聯網金融一直處于尷尬境地,由于監管缺失等原因,網貸平臺發展一片亂象,不少合規運營平臺無法自證,在旺財谷看來,該《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將洗牌現有網貸平臺混亂局面,為合規平臺創造良好環境,對于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重大利好。
互聯網金融自2013年起得到蓬勃發展,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兩年來全國范圍內成立的P2P平臺共有2千多家,已突破萬億元交易額,但截止到今年11月底,出現跑路或倒閉的平臺累計達到1千多家。魚龍混雜的投資環境不僅給投資者帶來巨大財產損失,也讓P2P行業陷入“詐騙”和“跑路”泥潭。
旺財谷自成立以來一直秉承堅持底線、合規發展觀念,不設資金池,不過手資金,不自融不保,項目一對一,在信息披露、風控標準、資金托管等方面始終位于行業前列。旺財谷認為,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對于行業發展有積極意義,既肯定了網貸行業對于實體經濟的促進作用,也有利于凈化市場環境,促進合規平臺穩健發展。
2013年底,銀監會曾為網貸平臺劃出“四條紅線”,今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出臺《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本次《征求意見稿》不僅再次明確了之前的“四條紅線”,還對平臺在登記備案、信息披露、資金存管、第三方審計等方面做出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網貸平臺的信息中介定位。
《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了十二項禁止性行為,以“負面清單”形式劃定了網貸行業業務邊界,有利于防范平臺道德風險,嚴守底線。此外,該《征求意見稿》為此前成立的P2P網貸平臺限定18個月過渡期(本辦法實施前設立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除違法犯罪行為外,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過18個月),可以預見,隨著投資者理財意識的不斷成熟,和法律政策的日漸完善,行業新一輪洗牌將正式拉開帷幕。本次洗牌不管對于普通投資者還是合規經營的網貸平臺,都是重大利好,以旺財谷為代表的合法合規運營平臺將在這輪洗牌中迎來發展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