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消息,發改委近日對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責令高通公司停止相關違法行為,處2013年度中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60.88億元。發改委指出,在反壟斷調查過程中,高通公司主動提出了一攬子整改措施,同時表示將繼續加大在中國的投資,謀求更好的發展。
據悉,2013年11月,發改委根據舉報啟動了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發改委對數十家國內外手機生產企業和基帶芯片制造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獲取了高通公司實施價格壟斷等行為的相關證據,充分聽取了高通公司的陳述和申辯意見,并就高通公司相關行為構成中國《反壟斷法》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進行了研究論證。
發改委指出,在反壟斷調查過程中,高通公司能夠配合調查,主動提出了一攬子整改措施。這些整改措施針對高通對某些無線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
一是對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銷售的手機,按整機批發凈售價的65%收取專利許可費。
二是向中國被許可人進行專利許可時,將提供專利清單,不得對過期專利收取許可費。
三是不要求中國被許可人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
四是在進行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時,不得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
五是銷售基帶芯片時不要求中國被許可人簽訂包含不合理條件的許可協議,不將不挑戰專利許可協議作為向中國被許可人供應基帶芯片的條件。
發改委指出,高通提交的一攬子整改措施滿足了本機關決定和整改的要求。高通公司同時表示,將繼續加大在中國的投資,謀求更好的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高通公司在中國持續投資表示歡迎,并支持高通公司對使用其受到專利保護的技術收取合理的專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