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8月8日點,昨天下午,阿里巴巴公關總監顏喬在微博發文,實名舉報商業媒體《IT時代周刊》及其下屬網站“IT商業新聞網”,稱《IT時代周刊》對阿里巴巴進行了持續的“新聞脅迫”,稱已向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實名舉報。中國日報網財經頻道對此有詳細報道:《阿里巴巴公關總監微博實名舉報商業媒體》。
微博發出后,引發諸多自媒體和財經媒體的報道和討論。隨后,顏喬于17點26分,再次發布微博,將此前阿里巴巴稱受“某周刊和某自媒體”新聞脅迫的對象中“自媒體”用戶名點出:
@顏喬:2013年5月,IT時代周刊總編輯曹健發刊詞:蘇寧云商公關負責人葛爽是我新近認識的。這個北京女孩給我的感覺是,柔弱的外表下有著非常執著的內心。而當葛告訴我,她的公關團隊只有3個人時,我真的感到非常驚訝。 (我也感到非常驚訝,不是四個人么?葛甲老師不算?)
葛甲,網絡自媒體用戶,近年來對阿里巴巴持續批評,引發了一些爭議。自媒體如何批評企業,自媒體從業者是否有權力持續批評某些企業,層引起很多自媒體人的討論。阿里巴巴公關總監通過微博,將《IT時代周刊》和葛甲之間的關系,特別是其中提及蘇寧云商公關總監葛爽和自媒體人葛甲是兄妹關系,并通過圖片微博形式繪制出來。該微博發出后,評論眾多,并帶來一些網絡大V的轉發。
昨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實施《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對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提出十條規范要求,因此又被簡稱為“微信十條”。其中實施實名制、公眾號需審核備案等四條“干貨”備受外界關注。隨著資訊獲取方式的拓展,在微信上出現了不少以即時新聞或深度報道為主的自媒體賬號,此時的微信十條,對規范自媒體信息的發布,可以說具有指導意義。在這個關鍵時候,阿里巴巴公關總監將自媒體人士列入新聞脅迫對象,引發眾多自媒體人士的熱議。
葛甲的批評是否和《IT時代周刊》有關,目前三方并未明確。葛甲在自己的微博表示愿意接受媒體專訪,“講述一下幾年來的心路歷程,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任何問題都可以提出,可以是文字,視頻以及其他各種形式。我的目的不是澄清什么,也不是反對什么,而是要用親身經歷告訴大眾,有些事情我為什么想要做到底。”并發表微博長文章,《新聞脅迫:阿里巴巴為語言學做貢獻》,表明對阿里巴巴將自己牽涉進該事件的態度,并批評阿里公關總監以段子形式攻擊自己:
@葛甲:?“在阿里巴巴公關總監顏喬說要舉報《IT時代周刊》的微博發出之后(很奇怪不是阿里巴巴官微發出的),這位顏總監又發了一條微博,暗示某公司的葛姓總監與我本人的親戚關系,并調侃我是該公司公關部的第四名員工,意思是我是受那家公司指使的。微博發出了,傳播是更重要的,阿里巴巴作為大企業了,找了一幫認證賬號和段子手四處轉發這條微博,看樣子是要把影響造出來再說了。顏總監,愛心提醒你一下,造謠傳謠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8月7日晚22點23分,阿里巴巴公關總監顏喬針對《IT時代周刊》聲明,再次發布微博針鋒相對:
@顏喬:對IT時代周刊的所謂回應,再說幾句:一、本人欣然應訴,樂見真相大白;二、當“新聞”變成貴雜志數百萬字惡意侵犯商譽文章的偽裝時,你已經自動失去了以新聞為名保護自己的資格;三、不必色厲內荏,建議貴雜志還是去跟司法機關以及主管部門去解釋吧;四、呵呵。
中國日報網財經頻道試圖通過微博聯系葛甲,至發稿前,尚未得到對方答復。
事件回顧:
阿里巴巴:遭遇媒體敲詐已報案
7月18日,處于上市緘默期的阿里巴巴集團,宣稱正在遭遇媒體機構的敲詐,已經報案。
阿里巴巴稱,近日有機構要求該公司出資30萬美元買斷有關該公司的負面研究報告,該報告以國內某周刊以及某些自媒體人士針對阿里巴巴集團的相關報道為主體。
據了解,杭州警方已于7月14日下午接受報案。目前相關資料已移交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