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商船三井遭上海海事法院扣押貨船案件,據(jù)報日方在23號支付了40億日圓賠償,并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期望盡快贖回被扣貨船,以免影響業(yè)務。
三井當天向上海海事法院支付了40億日圓,折合約2億4千萬元人民幣賠償,當中29億日圓為法院判定支付原告中國公司的賠償金,其余11億日圓為利息。
報道稱,三井是與日本政府商議后作出賠償?shù)臎Q定。扣押事件源于1988年,兩家中國公司分別向上海海事法院就租船合同欠款以及侵權賠償糾紛入稟起訴三井,案件在2010年作終審判決,但三井一直未有履行賠償,法院終于在19號下令扣押三井旗下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