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文件的通知
京發改[2013]2408號
各區(縣)發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北京銷售分公司、北京龍禹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13〕228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11月14日24時起,每噸分別降低160元和155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二、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規定,本市汽、柴油質量標準升級后暫按現行價格水平執行。
三、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四、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布油品價格。
五、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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