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隱瞞關鍵信息 專家指涉嫌三違法規
“真話只說一半就等于是假話,我們有權利知道這些已經被檢測出來的不合格產品的來源和去向,要不公布檢測結果對于我們有什么意義?”廣州市民宋曉丹說。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抽檢公告,但是其中消費者真正需要的信息卻被隱瞞,有關專家指出,這種行為涉嫌違法。
首先,信息選擇性公布有違法律宗旨。除米及米制品外,目前還有熟肉制品、食用油等6類不合格產品的品牌、生產廠家、銷售單位在其抽檢公告中均未公布。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峰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公布信息,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客觀。“食藥監局公布的信息讓消費者無法準確、及時獲知相關不合格產品的信息,從而使消費者喪失了知悉并及時主動避免食用相關不合格產品的機會,食藥監局的行為明顯違背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前述法律規定。”
其次,不合格食品危害無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公布信息,應當同時對有關食品可能產生的危害進行解釋、說明。而在廣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抽查結果中,共有8個抽檢項目不合格,如熟肉制品金色葡萄球菌不合格、食用油黃曲霉素B1不合格、辣椒干及辣椒粉羅丹明B不合格、米及米制品鎘含量不合格等,但對于不合格項目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沒有一個字的解釋。
第三,故意隱瞞食品安全信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六部委制定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辦法》規定,依照本辦法負有食品安全信息報告、通報、會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報告、通報和會商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隱瞞、謊報、緩報。“這是政府部門懶政、惰政的表現,違反了政府的信息披露義務。”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說,食藥監局抽檢的餐飲場所,都是人員聚集較多的公眾場所,不合格食品隨時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而檢測出來有不合格產品之后還加以隱瞞,則更易導致公共安全事件。
隱瞞不合格產品品牌 被疑充當“保護傘”
這種食品安全信息公開“躲貓貓”的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今年2月底有媒體報道湖南部分鎘超標大米流入廣東,廣東省衛生廳在通報鎘超標大米流向時稱“部分退貨的問題大米由湖南經銷商銷往廣東省個別地區用于飼料用糧”。什么是“個別地區”?至今仍舊未公布相關信息。
“我不能理解,在一切證據都已經坐實,也公布了總體數據之后,為何不能進一步公布詳細信息。”中國農業大學博士生導師朱毅說,食品安全信息越透明越能減少恐慌,“猶抱琵琶半遮面”只能損傷自身公信力,且讓事態復雜化擴大化。部分消費者質疑說,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故意隱瞞重要食品安全信息不得不讓人懷疑其動機,是維護善良老百姓的健康重要,還是維護生產不合格食品的企業重要?是什么原因促使食藥監部門充當不合格產品的品牌和生產廠家的“保護傘”?
朱毅說,黃曲霉毒素被國際腫瘤研究機構劃為Ⅰ類致癌物,肝臟是黃曲霉毒素傷害的重要靶器官;年糕中金葡菌,需要注意是否有直接致病的金葡菌產生的毒素存在,以及其他致病菌,我國新國標中對速凍米面制品的要求是一萬個;羅丹明B可能有潛在致癌作用,常被不法商家非法添加在辣椒制品上著色;鎘進入人體后的排出速度很慢,人腎皮質鎘的生物學半衰期是10—30年,慢性鎘中毒潛伏期一般為15—20年,對健康危害最嚴重的靶器官是腎臟,主要危害是導致結締組織損傷、生殖系統功能障礙、腎損傷、致畸和致癌。
廣東一位長期在食品執法部門工作的執法人員說,對于含有鎘、黃曲霉素的這類不合格“慢性中毒”的食品,一般情況下不會突然引發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迫于地方政府經濟發展的壓力,于是對食品企業的違法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自身既不易受到法律制裁,也能保住“烏紗帽”。
“決不能把不良企業的利益和地方GDP置于公眾食品安全利益之上,消費者有用腳投票的權利。”劉俊海說,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該盡快公布調查過程及調查結論的詳細情況,讓公眾知道不合格產品的具體品牌、生產單位、銷售單位,盡快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流向,同時有關部門要對故意隱瞞信息的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