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照片被用在某整形醫院網站上,而自己毫不知情,為此,演員孫菲菲起訴該醫院,并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記者5月13日從一中院獲悉,法院終審判決整形醫院向孫菲菲登報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8000元。
孫菲菲訴稱,一家名為愛斯克的門診在其經營的網站上,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照片進行商業宣傳,且兩張照片所處位置及所涉文章內容會導致網頁瀏覽者產生誤解,其行為已侵害其肖像權,請求法院判決該醫院登報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6萬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該門診答辯稱,不能證明網站照片就是孫菲菲本人,且照片只在兩篇美容知識介紹性文章處使用,瀏覽量小,影響也小,不應承賠償責任。一審法院審理查明,網站照片同孫菲菲的一張照片外貌、身形、姿態均吻合,除兩篇美容知識介紹性文章外,還有兩個條目也使用了孫菲菲的照片,不過均未出現“孫菲菲”字樣。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愛斯克整形美容醫院網站屬于營利性網站,未經孫菲菲授權使用其兩張照片作配圖,侵犯了孫菲菲的肖像權,但無證據證實此舉造成孫菲菲社會評價降低,因此不支持孫菲菲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最終判決愛斯克外科門診部對未經許可使用孫菲菲肖像一事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18000元。判決做出后,孫菲菲和愛斯克門診均提出上訴,但雙方當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證據,市一中院審理后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記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