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墊付2200萬元獲得追討權(quán) 索要購房尾款
我愛我家訴神秘買家
神秘買家張金鳳通過我愛我家中介公司居間購買11套房屋,在房屋過戶但未付清房款的情況下“失蹤”,后我愛我家向9名賣房人墊付房屋尾款2200余萬元。記者11日獲悉,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有限公司已向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金鳳及另一購房人支付尾款2284.36萬元,每套房屋違約金1000元。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這11起案件。同時,之前4名賣家在該院提起的7起訴訟已在5月8日上午全部撤訴。
記者注意到,這批案件被告除了張金鳳外,還有8名實際簽約人,均為北京人,其中7人在順義,1人在房山。
涉案的11套房屋分別位于朝陽區(qū)花家地東路某小區(qū)、望京花園小區(qū)、將府家園小區(qū)、嘉潤花園小區(qū)和駝房營西里小區(qū),房屋總價3353.2萬元。房屋剩余尾款在155.5萬元至259萬元不等,11套房屋共計剩余尾款2284.36萬元。此外,我愛我家還要求二被告每套房屋賠償違約金1000元,共計1.1萬元。
我愛我家的11份起訴書內(nèi)容大體一致,均指出:2012年10月至12月期間,張金鳳通過我愛我家的居間服務(wù),以被委托人的身份分別與賣房者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支付首付款后辦理過戶手續(xù)。但在辦理完過戶手續(xù)后,張金鳳等人拒不履行剩余尾款。通過賣房者反映,我愛我家獲悉張金鳳可能是實際買受人,系在短期內(nèi)以相同的方法全部成交11套房,同時還存在將該房產(chǎn)抵押及二次銷售的情況。后我愛我家將剩余尾款已全部支付出賣人,并獲得了向張金鳳等買房者追討房屋合同中剩余尾款的權(quán)利及從屬權(quán)利。
我愛我家認為張金鳳簽署合同時存在惡意隱瞞情形,其他8名實際簽約人嚴重違反了合同約定,因此要求二被告連帶承擔(dān)責(zé)任。 (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