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老板之子用兩身份花1.3億在京買房109套
楊文婷購買的位于錦鴻閣小區(qū)B座的109套房,已被改造成“三熙商務酒店”。攝/記者楊詩凡
城內車站街現(xiàn)已更名為古羊路,原來的門牌沒人說得清。攝/記者毛占宇
原標題:一山西人倆身份 在京買房109套
兩樁合同糾紛案的多份法律文書顯示:7年前,一名山西年輕人以自己的兩個身份證,在東城區(qū)和平里花近1.3億元買下錦鴻閣小區(qū)B座的109套房子。
109套房子的出資人是他父親楊三俊——曾是山西洪洞縣的煤礦主。開發(fā)商稱,他出資以兒子名義買房是不想太顯眼。如今,這109套房子已經升值4倍。
案中內幕
7年前近1.3億買房109套
數日前,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由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移交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二審審理。
原告楊文婷稱,2006年至2007年,他與北京金政房地產公司簽約買房,且已收房多年,但至今金政房地產公司不肯與他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不協(xié)助辦理產權證,為此起訴,要求確認買賣關系有效。
經過審理,朝陽區(qū)法院一審判決楊文婷勝訴,金政房地產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涉案房產是錦鴻閣小區(qū)B座一層、二層的11套商業(yè)用房。但案件材料顯示,楊文婷在錦鴻閣B座買的房產共有109套,相當于多半棟樓。金政房地產公司稱,楊文婷買房時,支付的總金額為12867.6267萬元。
開發(fā)商“揭發(fā)”
購買者有倆身份證
庭審過程中,金政房地產公司向法官“揭發(fā)”稱,楊文婷曾先后以不同的身份證就同一標的房產起訴,身份存疑。
記者隨后調查發(fā)現(xiàn),圍繞著11套商業(yè)用房,楊文婷和金政房地產公司打了幾年官司,官司在朝陽區(qū)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之間折騰過幾個來回。
在兩家法院作出的至少5份法律文書中,楊文婷的出生年份分別顯示為1986年和1989年,具體的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樣。
如果后一身份是真實的,楊文婷2006年以近1.3億元巨資買房時,只有17歲。
買房過程
買主父親實際決策并出資
圍繞著這109套房子,開發(fā)商金政房地產公司和代理銷售商北京百富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之間幾年前也打過官司。
代理銷售商為了證明109套房產是自己的銷售業(yè)績、應當獲得銷售提成,開發(fā)商為了證明房子是自己獨立售出與代理銷售商無關,各向法官提交了大量證據。通過了解案情,記者梳理出109套房產的銷售過程。
楊文婷,男性,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人。他的父親楊三俊,是109套房產真正的出資人和決策者。
訴訟期間金政房地產公司的代理人張玉為稱,“山西大客戶”根本沒去過售樓處,而是直接找了金政房地產公司的董事長。董事長很重視,直接讓他去接洽。
“2006年元旦剛過就開始談。女人街有個上島咖啡店,談判都是在那里進行的?!彼f。
當時代表楊三俊洽談買房事宜的,是一個叫李子豪的人。李子豪在仲裁期間表示:“我們在北京開了公司,到處看樓盤,找可以經營的房產。我在公司做副總,是職業(yè)投資人?!?/p>
張玉為說,2006年大半年,他都在跟進這件事。當年1月底,楊三俊親自來到北京和張玉為談。他說自己買房不是為了住,而是想改造成酒店經營。于是,張玉為介紹了一個做酒店管理的朋友幫忙。3月初,楊三俊決定在鴻錦閣買房。
張玉為說,楊三俊等人很關心進度,甚至在售樓處設了辦公室。最初楊三俊沒想好是買B座整棟樓還是半棟樓,當時他要求百富行公司的人先開盤賣A座的房子,B座等他想好后再對外賣。后來等到6月份,實在等不下去了,B座才開盤。
房主調查
房款出資人曾是山西煤礦主
楊文婷的父親楊三俊,出生在洪洞縣山頭鄉(xiāng)曹家溝村,曾任曹家溝村黨支部書記多年。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有6個被楊文婷“借名”的人住址在曹家溝村,其中包括楊文虎、楊文英兩個“文字輩”。
山西是煤炭大省,洪洞縣煤炭資源豐富。楊三俊在曹家溝村開礦,獲利頗豐。
成為富翁后,楊三俊多次獲得當地政府表彰,曾當選洪洞縣第十三屆人大代表。2003年,楊三俊作為礦主的曹家溝5號礦被山西省勞動競賽委員會評選為先進集體。
瞞報6人死亡礦難一度被抓
但就是這個“先進礦”,讓楊三俊栽了跟頭。2008年9月23日,曹家溝5號礦發(fā)生因井下炸藥燃燒導致6名礦工窒息死亡的事故。礦方趁夜深無人,把尸體秘密轉移。
一個月后,有人連續(xù)兩次向洪洞縣政府部門舉報瞞報礦難一事,但當地政府稱組織了調查,但查不出結果。
2009年7月,有人在網上披露,稱位于曹家溝村的“曹5礦”發(fā)生礦難,但礦主隱瞞不報,前往調查者被三輛車攔截并毆打,而指使者正是礦主和礦主的兒子。
2009年8月即網上曝光后一個月,新華社發(fā)出電文,稱當地警方日前確認群眾舉報礦難瞞報一事屬實,已將礦主楊三俊及掘進隊長、回采隊長等11名重點涉嫌人員控制,同時查封了“曹5礦”賬戶。
根據新華社報道,此事當時被警方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但此后楊三俊等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刑罰,國內媒體均未做追蹤報道。
日前,記者向洪洞縣煤炭局、洪洞縣法院詢問此事,兩家政府部門均未回復。
遠赴貴州由炒房者變身開發(fā)商
2009年9月即礦難被查處后不久,楊文婷以5000萬元資金注冊成立貴州省黔西南州寶泰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
2011年10月23日,楊三俊以總裁身份,和黔西南州、興義市的多位領導一起出席了“寶泰·幸福花園”運營中心開館典禮。
據媒體報道,“寶泰·幸福花園”位于興義市棲霞大道東側,共有20棟樓,建筑面積67萬平方米。寶泰地產計劃在4年內投資10余億元,把“寶泰·幸?;▓@”建設為興義市規(guī)模最大的集商貿、賓館、娛樂、住宅為一體的高檔住宅小區(qū)。
戶籍謎團
洪洞縣百萬人
有倆“楊三俊”
記者了解到,在洪洞縣的近百萬人口中,戶籍登記顯示有兩名叫“楊三俊”的男性。
兩個楊三俊,其中一個戶籍地在曹家溝村××號。
昨天下午,記者從洪洞縣城租車出發(fā),到60余公里以外的曹家溝村探訪。
記者沿途所見的村舍極為破舊,很多連窗戶和門框都沒有。而曹家溝村明顯比其他村子富裕,家家都是獨院,裝修講究。
司機告訴記者,這是村里有煤礦的緣故。
當地村民證實,楊三俊、楊文婷父子都是曹家溝村人,父親楊三俊曾投資、成立曹家溝5號礦和以洗煤為主要業(yè)務的三興煤焦公司,住址正是記者之前了解到的戶籍地址。
另一個楊三俊,戶籍地在洪洞縣城內車站街××號。
奇怪的是,北京法院作出的判決書顯示,楊文婷的身份證住址和后一個楊三俊的戶籍地址完全一致。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在洪洞縣,叫“楊文婷”的男性只有一人。而一個人,不可能有兩個同名的父親。
記者通過網上地圖確認了洪洞縣城內車站街的大致位置,但實地走訪發(fā)現(xiàn),這條街已更名為“古羊路”。
街道兩側幾乎都是二層或三層的矮樓,一層被用來開店鋪。店主說話南腔北調,很多人表示,根本沒聽說過城內車站街這個名字。
街道門牌派出所民警也弄不清
記者撥打洪洞縣公安局值班電話詢問。值班人員讓記者聯(lián)系負責火車站區(qū)域的大槐樹鎮(zhèn)派出所了解情況。
大槐樹鎮(zhèn)派出所民警向記者確認,城內車站街就是洪洞火車站以南、金福圓酒店以北那條全長大約500米的南北向道路,如今它已經變成古羊路的其中一段。
但這條街道,沿街建筑包括居民樓在內均無門牌號碼。記者以找親戚為名,向大槐樹鎮(zhèn)派出所民警詢問楊三俊的戶籍地址所在,民警讓記者聯(lián)系位于洪洞火車站西側的車站派出所。
在車站派出所,值班人員對記者說:“您真是把我難住了。那條路4年前就改名叫古羊路了,所有的門牌號碼都變了。您說的那個地址,我也弄不清在哪兒!”
居民證實兩個“楊三俊”是一人
記者回到“城內車站街”,一路詢問。當地居民紛紛表示,因為洪洞縣不大,大家找人的方式都是“先讓對方到某個標志性建筑,之后再電話聯(lián)系告訴怎么走”,因此門牌的用處不大,即便是原先的門牌變更前,大家也不記自家的門牌號。
在記者的追問下,幾位當地居民才回憶起自家的門牌號碼。但關于門牌號如何排列,哪一側為雙數哪一側為單數,眾說紛紜。
最終,一位開食品店的老者告訴記者,他認識楊三俊。他告訴記者,他以前確實住在這條街上。
店老板說,他是洪洞縣本地人,以前開理發(fā)店,后來因為對染發(fā)劑過敏才改行,“他家離我這里不遠。他常來我這兒理發(fā)。每次都是走著過來?!?/p>
他還告訴記者,楊三俊曾在曹家溝村開煤礦,但由于近些年國家對于煤礦管理越來越嚴格,私人煤礦紛紛關閉,楊三俊的礦也被“公家”收購?!艾F(xiàn)在很少看見他。聽說他做別的生意去了。他家人也跟著去了?!崩先苏f。
最新連線
兩個身份證 楊家律師沒否認
今天上午,記者聯(lián)系到楊文婷的代理律師張群力。他沒有否認楊文婷有兩個身份證號碼,但不肯透露任何具體情況,一直堅稱身份證的事與案子沒關系,多次回避這一話題。
他也堅持不肯提供楊文婷本人的電話號碼,稱自己是楊文婷代理律師,可以直接回答記者問題。
“這是開發(fā)商在瞎弄?!睆埲毫ΨQ,楊文婷與開發(fā)商發(fā)生糾紛,是因為楊文婷買的房子開發(fā)商不給辦過戶。而不辦過戶的原因,是開發(fā)商把賣給楊文婷的房子偷偷抵押給了銀行。
“我們和開發(fā)商之間的官司,和身份證沒關系。”他說。
上午,記者在楊文婷任法定代表人的貴州省黔西南州寶泰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官網上,找到了該公司的銷售熱線。
但記者撥打過去,對方稱打錯了。隨后,記者撥打當地114查號臺,但查號臺提供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隨后,記者又撥打了楊三俊的手機號碼,一位自稱是楊三俊妻子的女性接了電話。
她否認楊文婷有兩個身份證號碼,也否認楊三俊擁有兩個戶籍。但當記者表示希望直接向楊三俊、楊文婷本人核實情況時,她卻稱“我不知道他們在哪兒,也不知道他們的電話”。
一人多身份 易逃避法律責任
今天上午,北京市大興區(qū)法院法官趙玉東表示,一個人擁有多個戶籍或身份證,最大的“好處”是容易逃避法律責任。
按照國家規(guī)定,每個人只有一個戶籍,一個身份證。它與個人的房產、汽車、存款、股票等財產信息相對應,也與以特定戶籍或身份證為基礎作出的各種民事行為相對應。
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時,通常會以戶籍或身份證號碼作為線索進行查詢。如果一個人有多個戶籍或身份證,且有關部門意識不到多個戶籍或身份證的存在,只調查其中一個的話,當事人很容易逃脫制裁或轉移財產。
有法律風險 財產權屬存疑
趙玉東表示,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構成犯罪,即使情節(jié)不嚴重也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情節(jié)嚴重最高刑期為7年。使用買來的假身份證,同樣構成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
對于一人有多個戶籍的情況,如當事人利用多個戶籍進行違法行為或逃避法律責任,則應根據具體情節(jié)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他說,多個戶籍或身份證,對當事人本人也有法律風險。
“比如109套房這個案子,買賣合同上寫的身份證號和公證材料上的身份證號不同,如何確定兩個楊文婷是同一人?如果當事人自己無法證明,房產的所有權歸屬就是存疑的。一旦房主身份被否定,影響巨大。”趙玉東說。
文/記者毛占宇楊詩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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