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自從采用搖號政策,北京機動車號牌可謂一號難求。記者昨日獲悉,兩名來自江蘇的男子因偽造機動車號牌,被房山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據了解,男子李某和王某是老鄉,自2009年開始便到北京打工。因為沒有文化又沒有技術,他們只能在工地上干些體力活,但又不甘心于此,便瞅準了偽造機動車號牌的“商機”。
自2012年4月至6月份,兩人買來砸牌機等偽造號牌的工具,并開始在李某租住的出租房內,偽造機動車號牌。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鑒定,從李某出租屋內扣押的多個北京機動車號牌均為假牌照。2012年6月,李某、王某被公安機關查獲。
房山法院認為,李某、王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偽造機動車號牌,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鑒于兩人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故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