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了規范商品房預售價格行為,建立和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市場價格秩序,根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該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辦法,并將于5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預售之前,向房地產開發項目所在地的市市場監管局轄區分局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實行一套一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之前,應按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核準的商品房套數,一次辦理全部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含15%)時,應在調整之前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變更。
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內容包括: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申報日期;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碼、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號、建筑面積、建筑面積單價、套內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總售價、備注等。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經備案的銷售價格,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價格備案,或者價格調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備案價格上下15%未辦理備案變更的,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并對每一套未備案的商品房處10萬元罰款。如發現2套房未按規定實行價格備案,處20萬元罰款,發現更多未實行價格備案的,處罰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