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剛過,白酒行業又成媒體關注的焦點。昨日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發改委相關部門透露,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所罰金額是上年度兩家酒企銷售額的1%。上午發改委稱,消息還在核實。此前發改委表示,尚未將消息登在官方網站上,不清楚該消息從何種渠道流出。
無論此消息與處罰數額是否屬實,茅臺和五糧液的股價已經受到影響。對于茅臺和五糧液是否應該受罰,業界眾說紛紜。
媒體
茅臺五糧液被罰4.49億元
昨日,據中廣網報道,茅臺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將被國家發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人民幣。兩者分別將收到2.47億和2.02億的罰單,占兩家酒企去年銷售額的1%。今年1月中旬,茅臺和五糧液因試圖控制經銷商價格,制定“限價令”而先后被國家發改委約談。
2012年12月,茅臺董事長袁仁國向經銷商放出“狠話”,要求茅臺酒零售價不能低于1519元,并處罰了“違規降價”的經銷商。在發改委介入調查之后,2013年1月16日,茅臺發布聲明廢止了違反《反壟斷法》的文件,并撤銷了對相關經銷商的處理決定,退還已扣減保證金。
無獨有偶,去年12月,五糧液也對全國多家“低價、違規銷售”的經銷商進行處罰,并扣除保證金。在有關部門啟動反壟斷調查后,今年1月17日,五糧液也公告稱,公司決定立即撤銷上述處理措施,并嚴格依據《反壟斷法》進行徹底整改。
發改委
“正在溝通核實”
如果爆料媒體所稱的“4.49億罰單”屬實,這就是國家發改委在《反壟斷法》頒布5年以來,首次對國內行業巨頭開出反壟斷罰單。
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上述消息尚未獲得相關部門確認。國家發改委昨天下午在回應茅臺、五糧液被罰一事時稱:“具體措施正在制定中,尚未將消息登在官方網站上。”發改委還表示,不清楚該消息從何種渠道流出,新聞中心的工作人員正在與內部多個部門溝通核實中。
發改委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發改委已注意到網絡媒體對此的大量報道,但是尚未掌握具體情況,正在努力核實中,不確定何時能出結果,有消息會第一時間發布到網上。”
兩酒企
尚未接到處罰通知
而來自茅臺、五糧液的消息也稱,企業目前還沒有收到正式下發的罰款通知。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董秘樊寧屏的手機都處于“無法接通”狀態,五糧液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對發改委的處理決定沒什么個人看法”,但還未收到處理通知。
法律界人士則稱,即使“罰款”消息屬實,具體的罰單數額也需經過相關的程序才能最終確定。根據相關法規,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如果作出的處罰數額較大,還應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也就是說,開出的罰單數額是否最終確定,還要看企業是否提出申辯。
本周以來,兩酒企股價均出現異動。周一全天,貴州茅臺跌4.35%,五糧液跌2.74%;昨日被傳“受罰”消息后,貴州茅臺和五糧液延續跌勢,分別跌0.99%、1.55%。
首例縱向價格壟斷事件
近年來,發改委加大了反壟斷的執法力度,從去年的“電信反壟斷案”到近日判罰三星等國外企業違反《反壟斷法》,都引起了廣泛關注。不過,與此前查處的壟斷行為都發生在競爭者之間不同,此次查處茅臺、五糧液壟斷行為針對的是生產商和經銷商之間的行為,這種情況尚屬首次。
法律界專家普遍認為,茅臺、五糧液主要是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明確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兩家酒企在1月份的公告中也披露,違法行為主要涉及其對經銷商的價格控制行為。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此前就表示,茅臺、五糧液事件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四年半以來第一次公開介入縱向壟斷案件的調查,意義重大。
所謂縱向價格壟斷,比如生產商和經銷商之間達成協議,協議中規定經銷商固定銷售給下一家經銷商或消費者的價格,或者規定最低的轉售價格。
輿論觀點“兩極分化”
茅臺和五糧液到底該不該被罰?觀點出現了“兩極分化”。普通公眾多認為,兩大酒企應當受罰,因其向經銷商下達“限價令”的行為已較明顯違背《反壟斷法》條款。但也有許多行業人士對發改委此單“處罰”持保留甚至反對意見。
酒仙網董事長郝鴻峰昨日接受采訪時表示,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強勢地位來控制和壓迫經銷商。他對發改委的處罰表示認同,因為這樣“的確可以讓白酒價格降下來”;但也同時強調稱,在中國經濟越來越市場化的當下,應該尊重市場規律,而不是依靠行政命令來管制。“只有價值回歸理性的時候,白酒行業才可能長期地、健康地發展。”
“我對本次國家處罰白酒龍頭企業深表震驚。”白酒業專家肖竹青表示,無法理解市場化程度很高的白酒行業遭遇政府行政干預,而真正壟斷市場的一些國企等卻平安無事。
研究員梅新育昨日在新浪認證微博公開表示:發改委拿茅臺、五糧液開刀“純屬無事生非”。他認為,茅臺五糧液壓根不涉及什么國計民生,本來就屬于奢侈品,實施一些相關的定價策略是理所當然。“這充分暴露了反壟斷部門濫用權力干擾企業正常經營自主權的問題,需要探討如何防范有關部門濫用反壟斷法了。”
白酒市場
茅臺降了400多
還是沒人買
貴州茅臺、五糧液被傳罰款的消息一出,不少投資界人士就在微博上喊出“跑路”的口號。而在股吧里,關于此消息的討論也達到白熱化,有堅挺這兩家酒企的投資者憤恨地說:“造謠,這是造謠!”不過也有投資者稱,今天這兩只股票會大跌。
今天上午,貴州茅臺并沒有呈現大跌的局面,反而頑強翻紅;五糧液有點不給力,上午飄綠。
職業投資人黃生一貫對茅臺看不慣,他在微博上表示,高端酒價格還要雪崩,股價也一樣。茅臺擁護者但斌也在微博上對被罰一事送上數個哭泣的表情。
春節過后,包括茅臺酒在內的高端酒還是一如既往地被冷落。水屯批發市場茅臺批發商劉先生這個春節都沒有過好,因為手里的茅臺老是出不去,“根本沒有人來買,我為了資金流動,開始做低檔酒生意了,另外做些煙草買賣。”據上海媒體報道,53度飛天茅臺的價格已經降至每瓶1000元。上午,劉先生說,他這兒的價格為每瓶1100元左右,“從二十多天前就一直往下跌,現在總體跌了四百多了,還是沒人買。”劉先生迷茫地望著前方,眼神里滿是疑問:“這日子什么時候才是個盡頭?”
限價令引火燒身
茅臺和五糧液兩家國內知名酒企的壟斷行為,此前已經露出端倪。據悉,去年12月18日,貴州茅臺經銷商大會在山東濟南召開,董事長袁仁國在會上發出“限價令”,要求經銷商們不得擅自降價。茅臺集團此前要求經銷商“53度飛天”零售價格不能低于1519元,團購價格不能低于1400元。不久,3家茅臺經銷商由于低價和跨區域銷售被處以暫停執行茅臺酒合同計劃,并扣減20%保證金,以及提出黃牌警告。另外,五糧液也曾經對12家降價或竄貨的經銷商進行通報處罰。從2008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國《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這也成為認定茅臺和五糧液兩家酒企實施壟斷行為的重要法律依據。
4.49億元的罰款金額,是上年度兩家酒企銷售額的1%。這個處罰的依據是什么呢?《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