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1月27日開始在上海和重慶試點至今,房產稅始終是房地產市場、財稅改革的重要話題。其間爭論不少,試點范圍擴大的消息不時傳來,中央也多次表示,要“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但是迄今為止,房產稅試點依然未有推進。時值滬渝兩地試點兩周年,業內對于蛇年試點范圍有望擴大的預期再次升溫。
房產稅試點范圍擴大,一直被很多人視為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磅武器”。當前樓市調控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限購”措施,屬于一項行政色彩濃厚的調控手段。從長期看,其角色必然是一項過渡性措施,未來何時退出,備受市場關注。而房產稅作為經濟手段,被認為可以成為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能夠逐步代替未來必然退出的“限購令”。特別是當前,房價在經過兩年多調控之后,再次出現抬頭跡象,國內主要城市房價延續漲勢。中國指數研究院發布的數據顯示,1月全國100個城市(新建)住宅平均價格環比2012年12月上漲1%,這是近兩年來該數據環比漲幅首次突破1%,百城房價自2012年6月止跌后,已經連續第8個月環比上漲。而房產稅的“震懾”作用歷來受到重視,比如1月31日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將開征房產稅,當天股票市場就有17只地產股跌幅超5%。當然,在上海、重慶兩地試點房產稅的兩年中,關于這一改革試點的相關討論較多,尤其是征收房產稅是否會對房價一劍封喉,討論的共識是,樓市調控是綜合調控,房產稅只是手段之一。
開征房產稅,更被認為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經濟手段。國內收入分配差距不僅體現在收入上,財產方面的差距更加嚴重,如果把持有房產環節納入到稅收上來,則有助于糾正分配差距。目前,全球有13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對住房征收房產稅,并把房產稅作為調節收入和財富分配的重要工具。因此,從長遠看,房產稅試點,不僅是稅制改革的一個突破,更將從資產持有環節征稅,加大房產持有成本,進而有助于分好社會財富“蛋糕”。國務院近日批轉的《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就要求,加快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該意見明確指出,“要完善房產保有、交易等環節稅收制度,逐步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細化住房交易差別化稅收政策,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
房產稅開征,還被寄望為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當前地方政府融資問題受到各方關注,地方融資平臺風險、高度依賴土地財政等廣受詬病。從稅制改革的角度出發,房產稅因具有可持續優勢,有望逐步成為重要的地方財源。實際上,從國外經驗看,作為一個完善地方稅制的舉措,房產稅是支撐基層政府財力的主要稅種,縣級及以下公共教育、醫療等支出,房產稅都是重要支柱。不過,一個主力稅種的培育,尚需時間,這一點從目前上海和重慶的試點效果上可見端倪。上海市財政局的數據顯示,2011年上海市地方財政收入3429.8億元,其中房產稅為22.1億元,相比于占據財政收入四成有余的土地收入而言,試點期間的房產稅收入僅是“杯水車薪”。即便按照新數據計算,2012年的房產稅收入大約在60億元以內,雖然同比增幅明顯,但距離很多人預計的主力稅種的地位差距尚遠。
盡管不能被簡單看做樓市調控手段,調節收入分配的效果等待檢驗,成為地方重要財源尚需時間,但房產稅試點改革的步伐不會也不應停滯,我國已具備開征房產稅的大環境,房產稅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的時機逐漸成熟。但問題是,在上海和重慶已經試點兩年的房產稅,為何至今遲遲沒有再擴圍?
是技術問題嗎?當今天“房叔”、“房嫂”、“房多多”不斷被網絡曝光后,人們越來越期待住房信息系統的盡快聯網,而這也是征收房產稅的重要技術準備。按照國務院要求,全國40個重點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應于2012年6月30日前實現與住建部聯網。但從相關報道來看,截至2012年5月17日,全國只有廣州、福州、廈門、南京、無錫和蘇州等6個城市宣布信息系統與住建部聯網。大半年時間又過去了,到今天為止,這些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統是否已全部聯網。在信息技術如此發達的今天,這樣的技術手段不應成為重大改革的“絆腳石”。
錯綜復雜的利益糾葛,恐怕是更重要的因素。有業內專家近日表示,當前房產稅改革推進的難點在于,房產稅關系國計民生與利益均衡,利益博弈十分復雜,房產稅改革的推進受到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力阻撓,同時,房產稅的開征還涉及公務人員的財產公開等問題。正如業內學者所言,“房產稅不是調控的問題,而是改革的問題”,因此可以說,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擴大步伐的快慢,將更多取決于改革者的智慧與勇氣。
本文來源:金融時報 作者: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