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婷 通訊員胡國斌 史偉國 劉尚坤
經過半年的摸底調查后,漢陽區消費者協會昨天首次發布《汽車消費調查報告及汽車消費典型案例》。調查顯示,今年以來,汽車消費領域的侵權行為日益嚴重,且消費者頻遇維權難關。其中,汽車售后、購車合同成為消費者投訴最集中的領域,汽車質量投訴有所下降。
【緣起】
今年5月,消費者劉先生購買一輛奔馳車,交付購車全款52萬元。次日,劉先生辦上牌手續時又交納了購置稅以及保險和車船稅5.6萬余元。當他將新車開回宜昌車管所申請注冊時,卻被告知該車“產品公告”已于2012年4月20日到期,不予注冊。(注:國家發改委為整頓和規范車輛生產秩序,要求在新車出廠前,由廠家統一遞交申請,審核車輛改動變化、生產廠家資質變動等信息。審核后,每一批車會得到一份合格證明,也即是產品公告,相當于“身份證”,一般有效期為1~2年。)
新車不能上路,只能在家“趴著”。在之后長達半年多的時間里,劉先生多次找到商家、工商和漢陽消協進行調解和聽證都沒有結果。無奈之下,他將商家告上法庭。該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調查】
售后、合同投訴占比過半
在上述投訴的“引發”下,漢陽消協對漢陽轄區以及全市汽車消費市場進行專項調查。此次調查涉及42個品牌車輛,調查范圍包括汽車銷售、維修、金融服務等各個方面,共發出調查問卷200份,回收200份。
調查結果顯示,在汽車銷售環節,消費者的不滿主要針對加價提車、強行搭售、購買汽車成交價與開具的發票金額不符合、交車時間與購車時間及承諾不一致、夸大汽車質量、功能,以及購車格式合同存在免除經營者責任。
在汽車維修環節,消費者的不滿主要針對同一故障反復修理無法排除、使用說明書與實際配備不符、易耗配件不保修、4S店收費過高、刻意縮短廠家制定的保修周期等。
在車輛保險環節,消費者的不滿主要針對車險合同存在權利、義務不對稱的現象、保費按新車標的收取,而理賠卻以折價計值、中途退保未按規定的金額計算、賠付速度過慢、流程過長、頻繁使用電話營銷,嚴重影響消費者的正常生活,濫用、泄露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信息。
另有數據顯示,今年1月1日至12月12日,全市12315指揮中心共受理汽車消費各類訴求(咨詢、申訴和舉報)共4094件,同比增長近10%,其中汽車消費訴求較多的售后服務1344件,同比增長27%,合同投訴899件,同比增長120%,質量投訴732件,同比下降22%。調查結果與投訴量均顯示出,汽車消費領域的侵權行為已滲透到汽車消費的各個環節。
【建言】
設立專業機構幫買車人維權
漢陽消協相關負責人認為,針對目前情況,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應盡快出臺我國汽車消費領域的法律法規及“三包”規定,設立汽車消費專業維權機構,做到汽車消費維權工作的專業化,解決汽車消費糾紛鑒定難、責任認定難、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同時,呼吁汽車生產商要提高產品質量,嚴把產品質量關;汽車經銷商要加強行業自律,提高誠信經營意識。而廣大消費者遇到侵權行為時要保留證據,及時維權。
【案例】
案例一:新車卻有二手漆案例二:私自提高車貸手續費案例三:車險“平安”變“民安”案例四:上牌收費超標3倍案例五:新車“失控”致重大事故
買臺新車回家不僅是方不方便的問題,還關乎到人身安全。但鄭先生購買的一款新車才開一個月,行駛途中頻頻突然熄火,經4S店修理仍未修好,最后竟釀成重大車禍。
昨天,漢陽工商部門曝光了汽車消費領域的典型案例,涉及到汽車銷售、維修、上牌等各個環節。
案例一:新車卻有二手漆
2012年3月,消費者汪先生在漢陽購買一輛黑色奧迪越野車,花費80余萬元。3月28日,公司老板在開車回家時右后輪上方被擦傷了,露出了白、灰、紅、黃顏色的多種底漆。送修時,修車師傅告知該車是重新上過油漆的翻新車。
工商人員調查時,4S店銷售及維修人員也不能做出合理解釋,只能分析可能是運輸環節出現了問題,但堅稱車輛沒有在店維修。
經過多次調解,4S店最后同意為車主換了一輛同樣價位和型號的新車。
案例二:私自提高車貸手續費
2012年9月,消費者葉女士在漢陽交了1萬元定金購車,商家在合同上寫明需收取銀行12%的車貸手續費,但是等葉女士到銀行后,卻發現只需4.5%的車貸手續費,兩者相差約4500元。
經協調,商家表示愿意返還3000元作為補貼,但葉女士最后還是選擇了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
案例三:車險“平安”變“民安”
2012年10月,消費者胡先生與汽車銷售商簽訂10萬元購車協議,并委托車商代買車險。在挑選車險商時,胡先生看到車行里其他人的購車協議上購買的車險是自己不太熟悉的“民安”車險,于是專門要求在購車協議上寫明代買自己熟悉的“平安”車險。
過了兩天,胡先生到車商處交納車款時,卻發現車商給自己代買的車險仍是“民安”車險,胡先生找到車商理論卻沒有結果。
經工商協調,因為車險已經購買,退換手續復雜,胡先生接受了車商的導航儀半價和免費保養共近2000元的補償。
案例四:上牌收費超標3倍
2012年1月,消費者程先生分期付款48900元購買一臺車,之后,商家要強制收取500元為其代辦上牌,程先生要求自己辦理上牌,商家卻以各種理由不將辦理牌照的資料給他。程先生要求商家要么按照125元的正常上牌標準收費代辦,要么將辦理牌照的資料給自己辦理。最后,在程先生的堅持下,商家還是將辦理牌照的資料給了程先生。
案例五:新車“失控”致重大事故
2011年7月29日,消費者鄭先生在湖北購買一臺SIDI新君威轎車,新車購買一個多月后多次出現行駛中熄火故障。9月26日,經4S店維修仍未解決問題。12月6日,鄭先生駕此車在東湖環湖路轉彎時,方向盤和剎車均失靈,造成重大事故。此后2012年,鄭先生先后與廠家及經銷商協商3個月,要求退還購車款,并賠償其他損失,對方卻均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