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姜洋17日在出席“財新2012峰會”時表示,建立碳交易市場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應有序推進多層次碳排放交易市場體系的建設。
姜洋指出,建立碳交易市場,可以滿足不同碳排放成本企業的需求,也可以通過價格信號,推動社會資本向低碳領域流動。“十二五”規劃已明確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證監會支持碳排放交易試點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規范發展。一是堅持市場總體規劃框架下推進區域性試點工作,同時為構建全國統一碳市場預留政策空間,最終實現“地方糧票”全國通用;二是初期立足現貨交易,以企業參與為主,不盲目發展大眾投資者,不要發展成為類期貨市場;三是通過區域試點,以交易為龍頭,促進市場能力和基礎設施兩方面的建設。
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當年,歐洲市場就同時推出了碳期貨和碳現貨交易,且發展迅速。姜洋表示,國內碳交易試點剛剛起步,碳排放權登記注冊系統正在建設,排放權核定核查的第三方審定機構需要時間培育和發展。因此,中國碳交易市場應以現貨交易為主,同時開展碳期貨的可行性研究。
姜洋同時提出,應注重發揮金融機構在碳交易市場中的作用。他表示,在國際碳市場中,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是跨國碳交易的主要組織者,在歐美碳交易市場中,金融機構也是市場重要的參與者。在中國碳交易市場的發展過程中,應認真研究金融機構在其中發揮的作用。同時,碳交易的貨幣化程度越來越高,目前歐元是碳交易的主要計價結算貨幣,應積極研究發展人民幣作為碳交易的計價結算貨幣,爭取人民幣在國際碳排放交易中更大程度的發揮作用。(記者
曲德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