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后,天氣干燥,脫皮、過敏等肌膚問題頻現,許多家長也在積極為孩子的幼嫩肌膚尋找“保護膜”。但是市場上品類繁多的護膚霜、潤唇膏卻讓不少家長眼花繚亂。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正式印發(fā)《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提高了兒童化妝品生產的“安全門檻”,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兒童護膚品中不宜含有美白、祛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fā)等功效成分。
《指南》規(guī)定不宜含美白祛痘等功效成分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了《兒童(含嬰幼兒)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對12歲以下兒童所用化妝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指南》將于明年2月起實施。
《指南》規(guī)定,所有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均應按照要求申報;未明示適用于兒童的化妝品,其產品包裝不得以圖案或其他形式顯示或暗示為兒童用化妝品。兒童化妝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地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在兒童化妝品的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fā)等功效成分;對于兒童使用的產品,應在外包裝上標注“適用于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此外,兒童化妝品要選用有一定安全使用歷史的化妝品原料,不鼓勵使用基因技術、納米技術等制備的原料等。
據了解,目前,我國使用的化妝品規(guī)范性文件是2007年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化妝品衛(wèi)生規(guī)范》,沒有強制要求企業(yè)對其產品進行毒理試驗等安全性評價,主要依靠企業(yè)自律自覺按照法規(guī)規(guī)范去做,企業(yè)是第一直接責任人。因此,有專家認為,《指南》的發(fā)布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空白,促進了兒童化妝品生產制造的規(guī)范化。
市場走訪部分兒童護膚品宣揚美白理念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明秀路、火炬路等多家超市化妝品柜臺、化妝品門店發(fā)現,兒童護膚品柜臺上擺滿了五顏六色、形狀可愛的產品,其中不少產品在包裝上都印有“白嫩肌膚”等字體。一名女店員熱情地介紹,有些家長希望孩子可以白嫩可愛點,所以會選擇購買這些護膚品。“最近南寧天氣開始變冷,皮膚干燥,不少家長都過來買,有些貨都脫銷了。”該店員還隨手拿起一個蘋果形狀的潤膚露的包裝盒介紹道。記者看到,包裝盒標明成分:聚二甲基硅氧烷、羥苯甲酯、香精、葵酸甘油三酯等將近20種。
此外,記者發(fā)現,市場上仍有不少強調 “嫩白”、“潤白”功效的兒童護膚產品,而且外包裝未標注有警示標語的依然不在少數,一些產品成分都能看到香精、防腐劑、羊毛脂、丙二醇等化學物質。目前,這些羊毛脂、防腐劑,甚至還含有增白劑等化學物質都廣泛地用于兒童護膚品生產當中。
新規(guī)出臺將促進兒童化妝品制造的規(guī)范
近年來,日化產品“含毒門”頻現,有關制定嬰幼兒及兒童日化產品專門標準的呼聲越來越高。業(yè)內人士表示,《指南》正式發(fā)布實施后,將對兒童化妝品的配方、有害物質控制等方面設立更高的技術門檻。
據了解,目前由于相關條規(guī)的缺乏,嬰幼兒化妝品的技術、配方都主要還是沿用成人化妝品的技術、配方等,多數廠家都不是專注于嬰幼兒日化品的生產,而是生產成人日化產品,兼帶嬰幼兒產品。
新《指南》明確規(guī)定,兒童化妝品中應該不含有美白、除臭等功效。對于這一條要求,廣西某醫(yī)院皮膚科的醫(yī)生解釋,一般美白除斑的化妝品都會含有一定的重金屬,比如汞、鉛、鋅等,幼兒的皮膚嬌弱,這些重金屬會造成各種皮膚干燥、過敏。如果長期使用這種化妝品,重金屬被人體吸收,到了臟器中,還會對幼兒的神經帶來損傷。 事實上,在新《指南》出臺之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日化用品的檢測標準。有業(yè)內人士指出,《指南》的發(fā)布將促進兒童化妝品生產制造的規(guī)范,但由于《指南》中“應少用或者不用香精、著色劑、防腐劑等原料”等表述,并未對添加物質的具體含量給出明確的限量要求,此外,“不鼓勵”、“應選用”等說法比較模糊,可能在執(zhí)行中遇到一些困難,需要增加對《指南》的一些細則。